公布日:2022.04.05
申請日:2021.12.17
分類號:C02F1/12(2006.01)I;C02F1/16(2006.01)I;B01D46/02(2006.01)I;B01D46/04(2006.01)I
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石油化工煙氣余熱利用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利用煙氣余熱處理含鹽污水的方法和裝置。本發(fā)明的利用煙氣余熱處理含鹽污水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驟:(A)待處理的含鹽污水霧化形成水霧;所述水霧與煙氣混合后換熱得到混合煙氣;所述換熱的過程中,所述水霧中的水分受熱蒸發(fā),所述水霧中的鹽類物質析出形成粉塵顆粒;(B)所述混合煙氣經除塵處理后排出。該方法不僅能夠有效的處理含鹽污水中的鹽分,充分利用煙氣中的余熱,而且能夠適用于少量含鹽污水的處理。
權利要求書
1.一種利用煙氣余熱處理含鹽污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A)待處理的含鹽污水霧化形成水霧;所述水霧與煙氣混合后換熱得到混合煙氣;所述換熱的過程中,所述水霧中的水分受熱蒸發(fā),所述水霧中的鹽類物質析出形成粉塵顆粒;(B)所述混合煙氣經除塵處理后排出。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煙氣余熱處理含鹽污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A)中,所述水霧的粒徑<10μm。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煙氣余熱處理含鹽污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A)中,所述待處理的含鹽污水的表壓為0.3-0.5MPaG。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煙氣余熱處理含鹽污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A)中,所述煙氣的溫度為150-170℃;優(yōu)選地,所述煙氣與所述水霧的體積比為25-50:1。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煙氣余熱處理含鹽污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待處理的含鹽污水中鹽的質量分數(shù)為3%-10%。
6.實施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利用煙氣余熱處理含鹽污水的方法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霧化器、混合煙氣管道、換熱塔和除塵器;所述霧化器的霧化噴嘴與所述混合煙氣管道連通;所述混合煙氣管道的出口與所述換熱塔的入口相連接;所述換熱塔的出口與所述除塵器的入口相連接;優(yōu)選地,所述霧化器設有至少一個霧化噴嘴;優(yōu)選地,所述霧化器為超聲波霧化器;優(yōu)選地,所述除塵器內設有灰斗;優(yōu)選地,所述除塵器為布袋除塵器。
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合煙氣管道的出口處設有溫度檢測儀。
8.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含鹽污水管道、緩沖罐、提升泵和煙道;所述含鹽污水管道的出水口與所述緩沖罐的入口相連接;所述緩沖罐的出口與所述提升泵的入口相連接;所述提升泵的出口與所述霧化器的進液口相連接;所述煙道的出口與所述混合煙氣管道的入口相連接。
9.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排氣管道和煙囪;所述除塵器的出口與所述排氣管道的入口相連接;所述排氣管道的出口與所述煙囪的入口相連接。
10.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提升泵的出口與所述霧化器之間設有第一電磁閥,所述煙道的出口與所述混合煙氣管道的入口之間設有第二電磁閥。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第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利用煙氣余熱處理含鹽污水的方法,以完全或部分解決含鹽污水處理中存在的能耗較高、成本高、少量含鹽污水的處理效果差的問題。
本發(fā)明的第二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實施上述利用煙氣余熱處理含鹽污水的方法的裝置,能夠將煙氣余熱與含鹽污水處理結合起來,有效處理了含鹽污水中的鹽分,并充分利用煙氣中的余熱,使得煙氣中的余熱得到回收利用。
為了實現(xiàn)本發(fā)明的上述目的,特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一種利用煙氣余熱處理含鹽污水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A)待處理的含鹽污水霧化形成水霧;
所述水霧與煙氣混合后換熱得到混合煙氣;
所述換熱的過程中,所述水霧中的水分受熱蒸發(fā),所述水霧中的鹽類物質析出形成粉塵顆粒;
(B)所述混合煙氣經除塵處理后排出。
實施上述利用煙氣余熱處理含鹽污水的方法的裝置,包括:霧化器、混合煙氣管道、換熱塔和除塵器;
所述霧化器的霧化噴嘴與所述混合煙氣管道連通;
所述混合煙氣管道的出口與所述換熱塔的入口相連接。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為:
本發(fā)明根據(jù)石油化工系統(tǒng)的特點,將煙氣余熱的回收再利用與含鹽污水的處理結合起來,通過采用煙氣與含鹽污水接觸換熱的方式,替代傳統(tǒng)的蒸發(fā)結晶,即使在含鹽污水的處理量較小的時候,也能夠有效的處理其中的鹽分,并且效率高、能耗低、成本低。
(發(fā)明人:徐祖?zhèn)?蔡玉田;楊川京;朱明璋;劉煊辰;張楚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