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日2015.05.15
公開(公告)日2015.09.16
IPC分類號C02F11/02
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污泥腐熟劑,包括:木質素過氧化氫酶、纖維素酶、淀粉酶、脂肪酶、蛋白酶、白腐菌、地衣芽孢桿菌、枯草芽孢桿菌、圓褐固氮菌、解磷巨大芽孢桿菌、硅酸鹽細菌,其質量比為(1-2):(1-2):(1-2):(3-5):(3-5):(3-5):(5-7):(7-10):(1-2):(1-2):(1-2)。本發(fā)明混合污泥進行發(fā)酵后可使得污泥十分適合植物生長,為污泥的后續(xù)處理增加了一種更佳的處理方式,可提高經濟效益。
權利要求書
1.一種污泥腐熟劑,其特征在于包括:木質素過氧化氫酶、纖維素酶、淀粉酶、脂肪酶、蛋白酶、白腐菌、地衣芽孢桿菌、枯草芽孢桿菌、圓褐固氮菌、解磷巨大芽孢桿菌、硅酸鹽細菌,其質量比為(1-2):(1-2):(1-2):(3-5):(3-5):(3-5):(5-7):(7-10):(1-2):(1-2):(1-2)。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污泥腐熟劑,其特征在于其還包括輔料,輔料包括玉米粉和碳酸鈣,其質量比為(8-9):(1-2)。
說明書
一種污泥腐熟劑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污泥腐熟劑。
背景技術
在對經過進行無害化處理過后,現(xiàn)有的工序中一般是將污泥掩埋或者焚燒,焚燒會照成二次污染,掩埋又要耗費人力物力,且不能創(chuàng)造經濟價值,上述兩種處理方式皆不完善,為此,又出現(xiàn)有將無害化處理的污泥直接應用于植物生長用的土壤,但是直接作為土壤其肥力并沒有充分發(fā)揮出來,為此本發(fā)明提供一種污泥腐熟劑用于處理污泥,經過處理后的污泥更加適合植物生長。
發(fā)明內容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本發(fā)明提供一種污泥腐熟劑。
本發(fā)明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污泥腐熟劑,包括:木質素過氧化氫酶、纖維素酶、淀粉酶、脂肪酶、蛋白酶、白腐菌、地衣芽孢桿菌、枯草芽孢桿菌、圓褐固氮菌、解磷巨大芽孢桿菌、硅酸鹽細菌,其質量比為(1-2):(1-2):(1-2):(3-5):(3-5):(3-5):(5-7):(7-10):(1-2):(1-2):(1-2)。
本發(fā)明還包括輔料,輔料包括玉米粉和碳酸鈣,其質量比為(8-9):(1-2)。
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fā)明混合污泥進行發(fā)酵后可使得污泥十分適合植物生長,為污泥的后續(xù)處理增加了一種更佳的處理方式,可提高經濟效益。
具體實施方式
本發(fā)明是一種污泥腐熟劑,包括:木質素過氧化氫酶、纖維素酶、淀粉酶、脂肪酶、蛋白酶、白腐菌、地衣芽孢桿菌、枯草芽孢桿菌、圓褐固氮菌、解磷巨大芽孢桿菌、硅酸鹽細菌,其質量比為(1-2):(1-2):(1-2):(3-5):(3-5):(3-5):(5-7):(7-10):(1-2):(1-2):(1-2);本發(fā)明還包括輔料,輔料包括玉米粉和碳酸鈣,其質量比為(8-9):(1-2)。本發(fā)明混合污泥進行發(fā)酵后可使得污泥十分適合植物生長,為污泥的后續(xù)處理增加了一種更佳的處理方式,可提高經濟效益。
為了說明本發(fā)明的實際使用效果,發(fā)明人專門進行了對照試驗,其中試驗組一的成分參數(shù)如下:木質素過氧化氫酶、纖維素酶、淀粉酶、脂肪酶、蛋白酶、白腐菌、地衣芽孢桿菌、枯草芽孢桿菌、圓褐固氮菌、解磷巨大芽孢桿菌、硅酸鹽細菌的質量比為1:1:1:3:3:3:5:7:1:1:1,玉米粉和碳酸鈣的質量比為8:1;實驗組二的的成分參數(shù)如下:木質素過氧化氫酶、纖維素酶、淀粉酶、脂肪酶、蛋白酶、白腐菌、地衣芽孢桿菌、枯草芽孢桿菌、圓褐固氮菌、解磷巨大芽孢桿菌、硅酸鹽細菌的質量比為2:2:2:5:5:5:7:10:2:2:2,玉米粉和碳酸鈣的質量比為9:2;對照組為未混合污泥腐熟劑處理的污泥,三組物料分別堆入發(fā)酵槽,發(fā)酵槽規(guī)格長×寬×高=10m×2m×1.2m,物料堆置后開始發(fā)酵,堆體溫度超過50度即翻堆,維持堆體溫度50度以下,每天取樣測試菜心種子的發(fā)芽率。測試結果如下:
發(fā)酵時間(d) 實驗組一種子發(fā)芽率(%) 對照組種子發(fā)芽率(%) 實驗組二種子發(fā)芽率 1 66 65 66 2 68 63 68 3 68 66 69 4 67 68 67 5 70 67 70 6 73 64 73 7 75 68 77 8 79 62 79 9 81 65 81 10 78 66 78 11 83 69 84 12 85 70 85 13 86 70 86 14 85 71 85 15 88 68 88 16 89 69 90 17 88 71 88 18 90 72 90 19 92 70 92 20 91 71 92 21 93 69 93 22 95 68 95 23 94 71 95 24 93 73 93 25 95 73 95
由上可見經過混合本發(fā)明進行發(fā)酵處理后的污泥相對自然發(fā)酵的污泥,其種子發(fā)芽率大幅度提高,可見經過本發(fā)明處理過后的污泥非常適合植物生長,可大幅度提升污泥的經濟價值。
上述實施例只是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方案,本發(fā)明還可有其他實施方案。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違背本發(fā)明精神的前提下還可作出等同變形或替換,這些等同的變型或替換均包含在本申請權利要求所設定的范圍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