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030520252025FC002房屋公開競價招租公告
2025FC002房屋公開競價招租公告
福建省青山紙業(yè)股份有限公司現有房屋需公開競價招租,現出租條件如下:
一、租賃標的信息:
標的物所在地:福建省三明市沙縣區(qū)青州鎮(zhèn)青紙社區(qū);
詳見《房屋招租表》
二、競價保證金:
競價人每參與一項(1個編號)的房屋公開競價招租須繳交上表所列的相應競價保證金。保證金應以競價人的身份繳交至福建省青山紙業(yè)股份有限公司賬戶(賬戶名稱:福建省青山紙業(yè)股份有限公司,開戶行:沙縣工行青州支行,賬號:1404 0494 0900 1000 160),競價結束后,沒有成交的,提供競價人身份證明及銀行賬戶,青山紙業(yè)財務部將無息全額退回;已成交的,轉為履約保證金,不足部分簽訂合同前補齊,超出部分退回競價人賬戶。
三、 租賃期限、用途、租金支付方式以及有關稅費規(guī)定
1.租賃期限:詳見《房屋招租表》;
2.租賃用途:詳見《房屋招租表》(不得用于法律、法規(guī)禁止的行業(yè));
3.租金支付方式:按月/季/年支付(先付后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當日支付首期租金,后續(xù)每期前5個工作日內付清。
4.稅費承擔:租賃過程產生的各種稅費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各自承擔,如有未規(guī)定的,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應自行承擔其經營行為而產生的所有稅費。
5.裝修免租期:無。
6.租金遞增方式:無。
四、租賃履約保證金:
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承租方須繳納3個月租金數額的履約保證金,合同期滿時,出租方驗收房屋及原有固定設施無改變或損壞,且承租方已結清所有費用,無任何違約情況下予以無息全額退還。
五、承租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1.承租方主要資格條件:
(1)合法有效存續(xù)的企事業(yè)單位、其他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與出租方曾有租賃關系但有違約行為的不能參加競租。
(3)承租方未被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競租。
2.承租方必須自行協(xié)調解決租賃中與當地有關部門的關系。
六、承租方須接受的承租條件
1.承租方應按時足額繳納租金,自行支付與房屋有關的包括但不限于水電、能源、通信、收視、物業(yè)管理等費用,以及其他政府征收的與房屋相關的費用,并自行承擔拖欠費用造成的一切后果。若由出租方代墊費用的,承租方應在收到出租方付款憑證及相關費用憑證復印件的五個工作日內支付給出租方。
2.承租期內房屋及設備設施的維修及日常保養(yǎng)由承租方負責并承擔相應的費用;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建筑結構(尤其承重結構和消防設施)或用途;承租方若需要裝修或改造房屋,應事先書面征得出租方同意;裝修改造后形成的新固定裝修,如拆卸后有損租賃房屋安全或用途,則不得拆卸,裝修形成非可拆除財產或設施在租賃期滿后或合同終止時保持正常使用狀態(tài)移交給出租方,出租方不作任何補償。
3.承租方不得擅自將租賃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給第三方。否則視為違約,出租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無條件收回租賃房屋。承租方已繳納的租金和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并由承租方賠償出租方因此造成的直接及間接損失。
4.承租方須遵守國家和屬地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yè)管理之規(guī)定。所承租的房屋不得用于違法或違規(guī)的活動,否則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沒收履約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