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關于連云港港廟嶺作業(yè)區(qū)24#-28#集裝箱泊位后方堆場自動化改造項目采購10臺岸邊集裝箱起重機雙箱平移吊具的公告
連云港港廟嶺作業(yè)區(qū)24#-28#集裝箱泊位后方堆場自動化改造項目采購10臺岸邊橋式起重機雙箱平移吊具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連云港港廟嶺作業(yè)區(qū)24#-28#集裝箱泊位后方堆場自動化改造項目采購10臺岸邊橋式起重機雙箱平移吊具招標項目已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連云港新東方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yè)自籌,招標人為連云港新東方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招標代理單位為連云港科誼工程建設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貨物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0臺岸邊橋式起重機雙箱平移吊具設計、制作、運輸、安裝、調試直至最終交付和提供相關的技術服務交鑰匙工程。詳細技術要求見招標文件技術規(guī)格書。
2.2交貨地點:連云港新東方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碼頭后方堆場 。
2.3交貨期:合同簽訂后6個月。
2.4質量保證期:自驗收通過之日起不少于24個月。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
3.1.1投標人應為獨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的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3.1.2投標人應為投標貨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不得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貨物同時授權兩個或以上的代理商參加同一標段的投標,不得和代理商同時參加同一標段的投標;代理商必須具有制造商的合法授權,就招標內容中同一貨物不得代理兩個或以上品牌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3.2 業(yè)績要求
3.2.1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過岸邊橋式起重機吊具銷售安裝業(yè)績。
企業(yè)業(yè)績要求的時間為2021年1月1日至今,該時間指:在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系統(tǒng)中備案的項目結束時間,反映在投標人報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a、以投標人報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為準,在“表5已建工程表”中能清晰體現(xiàn)是岸邊橋式起重機吊具;b、“全國公路建設市場監(jiān)督管理系統(tǒng)和全國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廳建設市場信用系統(tǒng)、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統(tǒng)或者政府相關網站可查詢的信息數(shù)據的網頁截圖復印件作為證明材料,以截圖的合同交/竣工日期為準,截圖能清晰體現(xiàn)岸邊橋式起重機吊具;c、每個業(yè)績需提供質量鑒定機構檢驗報告或業(yè)主交/竣工驗收證明復印件;d、同時滿足a、c或者同時滿足b、c要求的業(yè)績給予認可,否則不予認可)
3.3 信譽要求
3.3.1投標人在最近一次江蘇省交通運輸招標投標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信用等級評價(以遞交投標文件截止當日為準)為C級及以上級別。
3.3.2截止投標文件遞交當日,投標人未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3.3.3截止投標文件遞交時間當日,投標人未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注:根據《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蘇交規(guī)〔2024〕6號)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有本省信用評價結果的從業(yè)單位,其信用等級按本省信用評級結果確定。無本省信用評價結果的從業(yè)單位,其信用等級按照以下原則確定:
①資質由國務院有關部門許可的從業(yè)單位,其信用等級按照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布的全國綜合評價結果確定;
②無全國綜合評價結果的從業(yè)單位,其信用等級參照注冊地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綜合評價結果確定:綜合評價結果為AA級的,按照A級(信用分94.5分)確定;綜合評價結果為A級的,按照A級(信用分不高于90分)確定;注冊地省級綜合評價結果為B級及以下的,按照其信用等級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