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北部水廠2025-2026年度110kV北水站輸電線路巡維項目(重新交易)采購公告
廣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北部水廠(以下簡稱“采購方”)就以下采購項目進行公開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
一、項目名稱
北部水廠2025-2026年度110kV北水站 輸電線路巡維項目(重新交易)
二、項目類別
服務
三、采購方式
其他
四、采購內容
采購2025-2026年度輸電線路巡維服務以保障北部水廠輸電線路110kV井水甲線、110kV井水乙線安全運行
五、采購控制價
總價包干 ¥192568元
六、供應商資格條件
1.參與本項目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應當依法設立且滿足如下要求:
(1)供應商應當具備 三級或以上承裝(修、試)電力施工許可 資質。
(2)項目負責人應當具備 / 資格條件。
(3)供應商應當具有承接過同類項目的業(yè)績。(同類項目是指: 自2021年12月1日起至本項目采購公告發(fā)布之日止,須完成至少一項人民幣12萬元或以上包含110kV電壓等級及以上輸電線路巡維服務項目的業(yè)績。
(注:①完成日期以發(fā)票時間為準;②須同時提供項目合同關鍵頁和對應發(fā)票等相關資料的復印件。 )
(4)項目負責人應當具有承接過同類項目的業(yè)績。(同類項目是指:/)
(5)其他要求:本項目涉及到的巡維、搶修人員須具相關專業(yè)能力。專業(yè)能力指:巡維、搶修人員需具備高壓電工證,通過供電局安規(guī)考試及“兩種人”資格考試,且證書、資格均在有效期內,并具備輸電線路巡維、搶修的知識及技能
2.供應商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與本項目其他供應商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
(2)與本項目其他供應商存在控股關系。
(3)與本項目其他供應商存在管理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