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水務集團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2025年生產設備零部件采購及伴隨維修服務項目項目公告
重慶水務集團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2025年生產設備零部件采購及伴隨維修服務項目比選公告
1、比選條件 本比選項目重慶水務集團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2025年生產設備零部件采購及伴隨維修服務項目(項目名稱),比選人為重慶水務集團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比選項目資金自籌(資金來源),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比選條件,F(xiàn)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比選,誠邀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與投標。
2、項目概況與比選范圍2.1項目名稱:重慶水務集團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2025年生產設備零部件采購及伴隨維修服務項目
2.2比選范圍:按重慶水務集團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生產實際需要,對包括但不限于比選文件第五章采購及伴隨維修服務要求中限價清單內的生產設備零部件供貨,并提供相應伴隨維修服務。
*注:在供貨過程中若發(fā)生比選規(guī)格不足以滿足實際需要,可由中標人結合市場價并適度下浮進行合理報價,但最終結算價格不得超過同類型最接近的較大規(guī)格及較小規(guī)格對應中標價格(即單價限價*中標取費比例)按內插法取值所得價格,并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以書面說明資料簽字確認,以此作為該清單外規(guī)格材料的結算依據。
2.3地點:重慶水務集團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所轄區(qū)域。
2.4合同期限:暫定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具體以合同約定之日起供貨期1年滿或中標金額履約完成且經比選人和(或)其所屬單位最終驗收合格,即合同供貨部分履約完成;經相關驗收合格,合同約定的質保期雙方完整履行完所有合同義務之日,合同自動終止。注:投標人為比選人所屬單位供貨時,須出具購買方信息為該所屬單位信息的發(fā)票。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 投標人必須是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設立的,并在中國注冊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業(yè),具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
3.2 投標人須提供1個2021年01月01日至投標截止日止合同金額不低于20萬的機電設備維修業(yè)績(提供合同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若為定點維修合同,除提供合同復印件外,還需提供付款發(fā)票復印件并匯總,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3.3投標人須承諾在接到比選人維修通知后2小時內響應,并按比選人要求時限及時到場維護維修(提供維修時限承諾書原件,格式自擬)。
3.4投標人須提供“維修過程中所提供的主要配件為設備原廠家零部件”的承諾書(提供原廠零部件承諾書原件,格式自擬)。
3.5投標人須承諾: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嚴格執(zhí)行國家安全、消防、職業(yè)病、環(huán)境保護等方面的法規(guī)制度;建立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現(xiàn)場處置應急預案,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安全與環(huán)保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3.6 信譽要求:
投標人須按以下
(1)至
(4)項內容提供承諾(承諾書提供原件并加蓋投標單位鮮公章,格式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