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2025-2026年廢濾芯、廢活性炭等危廢物處理服務項目公告
2025-2026年廢濾芯、廢活性炭等危廢物處理服務項目公告
發(fā)包人擬實施2025-2026年廢濾芯、廢活性炭等危廢物處理服務項目,現就本項目的服務以詢價形式選擇響應單位,歡迎貴單位進行報價。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范圍、內容
1、項目簡介:用戶需求書。
2、項目內容:用戶需求書。
3、服務地點:廣州市。
二、資格條件:
1、響應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范圍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企業(yè)法人應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的有效營業(yè)執(zhí)照;事業(yè)法人應持有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報價,否則相關報價均無效。
2、項目實施資質要求;響應人具有環(huán)境保護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核準經營方式應包含:收集、貯存、處置,經營內容包含危險廢物類別包含HW08、HW49項。
3、響應人應至少提交1項2023年1月1日至今的危廢物處理業(yè)績證明,證明需提供有效的合同文件,所提供合同應含有需處理的危廢物清單頁及簽名蓋章頁,且處理的危廢物類別應與本項目下危廢類別一致,業(yè)績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5、響應人應未被列入廣州發(fā)展電子采購平臺不良供應商。
本項目在廣州發(fā)展電子采購平臺(https://eps.gdg.com.cn)進行全流程公開詢價,參加本項目的單位須在獲取招標文件前前往平臺進行注冊(注冊時采購組織請選擇廣州燃氣集團有限公司高壓運行分公司,已注冊的投標人可跳過本步驟,無須重復注冊)。
三、報價須知
1.本次項目報名時間為:2024年12月30日12時至2025年1月9日9時;詢價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12月30日12時至2025年1月9日9時,報價人應在文件獲取期內登錄廣州發(fā)展電子采購平臺獲取本項目采購文件。
2.發(fā)包人將不承擔報價人準備報價文件和遞交報價文件以及參加本次報價活動所發(fā)生的任何成本或費用。
3.報價截止時間:2025年1月9日9時。
4.報價文件通過廣州發(fā)展電子采購平臺報價系統(tǒng)上傳至本項目報價附件。
5.本公告在廣州發(fā)展電子采購平臺(https://eps.gdg.com.cn)和廣州國企陽光采購服務平臺(http://ygcg.gzggzy.cn/p92/index.html)發(fā)布。本公告在各媒體發(fā)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處,以在廣州發(fā)展電子采購平臺網站發(fā)布的文本為準。
四、其他事項
1、對采購文件進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將在廣州發(fā)展電子采購平臺網站上及時發(fā)布,該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內容為采購文件的組成部分,對報價人具有同樣的約束力效力。報價人應主動上網查詢。采購人不承擔報價人未及時關注相關信息引發(fā)的相關責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網站上發(fā)布的同時,廣州發(fā)展電子采購平臺將通過第三方短信平臺發(fā)送短信溫馨提醒報價人。此短信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約束性和必要性,采購人不承擔報價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
2、如果報價人對采購公告或采購文件的內容有異議,可在報價截止時間2日前以書面形式(格式見附件1,異議書須加蓋公章并經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署)向采購人提出,采購人在異議受理之日起1日內作出答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購人可以不予受理:
(1)異議提起人不是報價人、潛在報價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
(2)未在本文件規(guī)定的異議期限內提出;
(3)本采購文件規(guī)定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但未以書面形式提出的;
(4)異議書未按照要求簽字蓋章的;
(5)異議書未提供真實有效的聯系人和聯系方式的;
(6)異議提起人對已經撤回的異議,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7)采購人已經作出明確答復,無新的事實證據,又就同一問題提出異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