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區(qū)污水處理廠設備更新改造工程-清河再生水廠40萬噸曝氣頭及管路更新供貨及安裝 - 招標公告 (招標項目編號:FSH1A240044) 發(fā)布時間:2024-12-18 09:18:03 一、招標條件 海淀區(qū)污水處理廠設備更新改造工程-清河再生水廠40萬噸曝氣頭及管路更新供貨及安裝 (招標項目編號: FSH1A240044 ) ,已由 北京市海淀區(qū)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批準( 關于海淀區(qū)污水處理廠設備更新改造工程的備案 ( 京海淀發(fā)改(備)〔2024〕47號 ) ),資金來源為 國債及自籌資金 ,出資比例為 40%國債資金,其余為自籌資金 ,招標人為 北京城市排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為 北京安泰恒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 公開招標 。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招標內容與范圍: 海淀區(qū)污水處理廠設備更新改造工程-清河再生水廠40萬噸曝氣頭及管路更新供貨及安裝,詳見招標文件 招標暫估金額: 17280000 (元人民幣) 項目地址: 北京 海淀 區(qū)永泰莊北路11號 其它說明: 本次招標采購設備名稱、數量、技術要求、交貨地點、交貨期等見招標文件第五章供貨要求。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資格要求 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應為采購設備的 制造商或代理經銷商(簡稱“代理商”)。投標人為制造商的,應具備 / 資質,近 五 年 具有合同金額不少于700萬元的再生水廠(或污水處理廠或自來水廠)的主要設備供貨(類似項目描述)業(yè)績,并具有與本招標項目相應的供貨能力。投標人為代理商的,應具備 /資質,近 五 年 具有合同金額不少于700萬元的再生水廠(或污水處理廠或自來水廠)的主要設備供貨(類似項目描述)業(yè)績,并具有與本招標項目相應的供貨能力,同時還應滿足以下要求: (1)投標設備制造商應具備/資質,投標設備供貨業(yè)績及其他要求 / ; (2)投標人應提供主要設備(膜片式曝氣盤)制造商授權書; (3)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種類的設備,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投標; (4)其他要求: / 。同時,投標人應具備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 資質,近5年具有合同額600萬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 2 本次招標對失信被執(zhí)行人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3 其他要求 投標人應配置設備負責人和安裝施工負責人各1人。項目安裝施工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一級(含以上級)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設備負責人應為中級工程師(專業(yè)為排水工程或機械工程)。如投標人為聯合體投標,安裝施工負責人由施工單位提供,設備負責人由設備供貨單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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