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鐵塔北京市分公司2024年北京市水文測站提檔升級項目二期(施工部分)已具備采購條件,現(xiàn)公開邀請有意向的單位參加比選采購活動。
1.采購項目簡介1.1采購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中國鐵塔北京市分公司2024年北京市水文測站提檔升級項目二期(施工部分)(項目編號:XHTC-GC-2024-0519)
1.2采購人: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1.3采購代理機構:新華招標有限公司
1.4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1.5采購項目概況:本項目為采購內容為中國鐵塔北京市分公司2024年北京市水文測站提檔升級項目二期(施工部分),工程內容包括塔基礎施工及鐵塔安裝。采購預估含稅金額28.34萬元。
1.6標段劃分: 不劃分
t不劃分
□劃分: 標段一:/ ;標段二:/
1.7中選單位數(shù)量及中選份額:1名,不劃分份額。
t一家
□/ 家,中選份額:
第一名:/ ;
第二名:/
★1.8本項目設置最高限價:
□不設置最高限價
t設置最高限價:本項目設置最高參選限價,最高參選限價為含稅總價28.34萬元,參選人報價高于最高限價的,其應答將被否決。
2.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2.1采購規(guī)模:本項目采購內容主要包括塔基礎施工及鐵塔安裝,采購預估含稅總金額為28.34萬元。
2.2計劃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個月。
2.3質保期: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2年。
2.4建設地點:北京市,采購人指定地點。
2.5質量標準要求:合格,滿足國家及行業(yè)有關技術標準及采購人相關具體要求(本項目技術規(guī)范書的質量驗收標準)。
★3.參選人資格要求3.1依法設立:參選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應答的,應提供所屬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jīng)營事項的有效授權。3.2資質要求:
3.2.1本項目要求參選人具備以下資質,并具備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門核發(fā)的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
3.2.2具有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門或其下屬行政機構核發(fā)的有效的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或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3.2.3具有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門或其下屬行政機構核發(fā)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注:已按照《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印發(fā)建設工程企業(yè)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號)規(guī)定取得新資質證書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應提供最新資質證書掃描件及新舊資質對應依據(jù)。
3.3財務狀況:參選人財務狀況良好,且沒有處于被接管、凍結、破產(chǎn)狀態(tài),須提供2023年度經(jīng)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若參選人的成立時間晚于上述年限的,須提供公司成立以來的財務報告經(jīng)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文字性報告)及報表(須包含資產(chǎn)負債表、現(xiàn)金流量表、利潤表、附注等),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業(yè)單位因特殊原因無法提供以上材料的,可在其參選文件中作出書面說明。
3.4業(yè)績要求:參選人自2021年12月1日至應答文件遞交截止之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應具備同類(塔基礎施工類或鐵塔安裝類)項目業(yè)績,且累計金額不少于30萬元(含)人民幣。
3.5信譽要求: / 。
3.6承擔本項目的主要人員要求:
3.6.1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具有有效的通信主管部門或住建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A證)。
3.6.2項目負責人:具備住建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B證),同時具備有效的建筑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或機電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
3.6.3專職安全生產(chǎn)管理人員:須具備通信主管部門或住建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C證)。
3.6.4施工隊伍:具備可以進駐施工場地且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施工隊伍數(shù)量至少1個。需提供具體的施工隊伍人員信息表,每個隊伍至少包括專職安全員1人、登高人員1人、電工1人、焊工1人,施工人員1人,(同一隊伍中不同角色不能復用,不同隊伍施工隊伍人員不能復用,施工隊伍人員出現(xiàn)復用則復用人員均不計。。
注:
(1)本項要求不同項目間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chǎn)管理人員不可復用,須承諾至本項目結束為止,不得兼任其他項目的工作(專職安全生產(chǎn)管理人員可與本項目施工隊伍中專職安全員重復)。
(2)須提供以上人員的以下證明材料掃描件,包括①身份證;②資格證書;③與參選人的有效的勞動合同或參選人為以上人員繳納的近半年(自2024年06月至應答文件遞交截止之日)任意一個月社保證明。
3.7其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