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鳳陽縣污水處理廠中水回用工程答疑澄清公告(一)
公告公示信息
鳳陽縣污水處理廠中水回用工程
答疑澄清公告
(一)
各潛在投標人:
現將對“鳳陽縣污水處理廠中水回用工程”(項目編號:czfygc202411-012)招標文件的答疑及澄清內容發(fā)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問題1:領導好,我公司有不良行為,不是行政處罰,能否參與本項目?
答:1)招標文件信譽要求項已規(guī)定:信譽要求中第1、2條按照附件1“關于聯合懲戒失信行為加強信用查詢管理的通知”查詢或承諾。
2)結合該附件1具體規(guī)定表明,投標人須對照招標文件附件1“關于聯合懲戒失信行為加強信用查詢管理的通知”及附件2““信用中國”查詢的嚴重失信行為類別及判定依據”中關于各類不良行為的界定,比對企業(yè)自身是否存在附件規(guī)定的不良行為,如存在,則不符合投標要求。
3)即不良行為是否是行政處罰與能否投標無必然聯系,關鍵看觸發(fā)不良行為的原因是否違背上述2個附件關于失信行為的規(guī)定。
問題2:疑問①:關于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第10.3條 擬派項目管理團隊要求-技術負責人職稱相關要求,根據招標文件要求,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①該人員職稱評審結果批準文件或官網文件內容公示②職稱證書的官網查詢網址鏈接及自查結果,我單位為央企,職稱評審在企業(yè)內部進行,請問:企業(yè)內部職稱評審結果批準文件或企業(yè)官網文件內容公示是否予以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