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東淀蓄滯洪區(qū)(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與安全建設施工八標招標公告
東淀蓄滯洪區(qū)(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與安全建設施工八標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東淀蓄滯洪區(qū)(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與安全建設已由河北省水利廳以冀水審〔2024〕1234號文件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建設資金來自財政性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 ,項目法人為廊坊市水務發(fā)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招標人為廊坊市水務發(fā)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施工八標:G106國道橋,荷載等級為公路-I級,防洪標準100年一遇洪水,橋面凈寬15m,采用預應力小箱梁結構,全長171.04米;崔莊子橋荷載等級為公路-II級,防洪標準按中亭河400m3/s橋面凈寬9m,采用預應力小箱梁結構,全長175米;霸楊線橋荷載等級為公路-I級,防洪標準100年一遇洪水,橋面凈寬 12m,采用預應力小箱梁結構,全長221.04米。
2.2招標范圍: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及圖紙全部內容。
2.3計劃工期:12個月。
2.4建設地點:河北省廊坊市。
2.5質量要求:優(yōu)良。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
(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
3.1.2財務要求:提供近3年(2021年至2023年度)經(jīng)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如投標人成立不滿3年,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審計報告。
3.1.3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近10年(2014年1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以竣工或交工時間為準)至少完成一項200米及以上的橋梁工程施工。
3.1.4信譽要求:投標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企業(yè)經(jīng)營異常名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和“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以“信用中國”網(wǎng)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http://www.ccgp.gov.cn/)”查詢的打印件或截圖為證明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