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通市海安市曲塘鎮(zhèn)龍池村2024年分散農戶污水治理工程施工(四標段)(重發(fā))資格后審公告(重發(fā)公告第1次)
海安市曲塘鎮(zhèn)龍池村2024年分散農戶污水治理工程施工(四標段)(重發(fā))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海安市曲塘鎮(zhèn)中橋村、群賢村、萬莊村、龍池村2024年分散農戶污水治理工程(項目名稱)已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海安市曲塘鎮(zhèn)人民政府,建設資金來自 財政(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海安市曲塘鎮(zhèn)龍池村2024年分散農戶污水治理工程施工(四標段)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曲塘鎮(zhèn)龍池村。
2.1.2建設規(guī)模:海安市曲塘鎮(zhèn)龍池村2024年分散農戶污水治理工程施工(四標段), 本工程位于曲塘鎮(zhèn)龍池村,約165戶。主要施工內容為新建污水處理設施、DN110管網、砼場地拆除恢復等,具體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
2.1.3合同估算價:四標段25萬元
2.1.4工期要求:30日歷天,
計劃開工日期:2024年12月20日,計劃竣工日期:2025年01月19日
2.1.5 質量要求:合格
2.1.6其他: 本工程共分為 4個標段,已在其他三個標段(海安市曲塘鎮(zhèn)群賢村2024年分散農戶污水治理工程施工(一標段)、海安市曲塘鎮(zhèn)中橋村2024年分散農戶污水治理工程施工(二標段)、海安市曲塘鎮(zhèn)萬莊村2024年分散農戶污水治理工程施工(三標段))中被確定為中標人的不得被推薦為本標段(海安市曲塘鎮(zhèn)龍池村2024年分散農戶污水治理工程施工(四標段))的中標候選人。
2.2招標范圍:海安市曲塘鎮(zhèn)龍池村2024年分散農戶污水治理工程施工(四標段), 本工程位于曲塘鎮(zhèn)龍池村,約165戶。主要施工內容為新建污水處理設施、DN110管網、砼場地拆除恢復等,具體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
注意:根據《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的規(guī)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級建造師統(tǒng)一使用電子證書,紙質注冊證書作廢。若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為一級建造師,則須提供符合建辦市(2021)40號文件要求的電子注冊證書,否則資格審查不予通過。請各投標人及時更新主體庫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時而導致資格審查不通過,其風險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擬派項目負責人為二級建造師的,必須按照《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我省二級建造師、二級造價工程師、二級注冊建筑師、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證書電子證照換發(fā)的公告》(〔2023〕第26號)文件要求換發(fā)新的注冊證書電子證照,并及時更新誠信庫,否則不予認可,其他省從其規(guī)定。
3.3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1)投標人或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無;
(2)自2022年12月01日以來,企業(yè)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六種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3) 自2023年12月01日以來,企業(yè)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4) 自2024年09月01日以來,企業(yè)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江蘇省或南通市或海安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