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淮安市城鄉(xiāng)雨污水工程整治
招標公告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金湖縣鄉(xiāng)鎮(zhèn)雨污分流提質增效項目已由淮安金湖縣發(fā)展改革委以《關于金湖縣鄉(xiāng)鎮(zhèn)雨污分流提質增效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金發(fā)改投資復【2024】28號)批準建設,招標人為金湖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建設資金來自政府投資,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城鄉(xiāng)雨污水工程整治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金湖縣。
2.1.2招標范圍:為緩解片區(qū)內澇,提升雨污水管網運行能力,對片區(qū)易澇點進行整治(排澇通道建設),建設與改造老舊雨污水管網,管徑為DN300-DN2000,其中管徑為DN2000的管道采用頂管施工。(詳見設計圖及工程量清單)
2.1.3合同估算價:約7000萬元。
2.1.4工期要求:300日歷天。
2.2質量標準: 合格 。
2.3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后預付簽約合同價款的1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付至合同價款的80%(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即可申請付款80%);送審后付至審計價款的98%(保留2%質量保修金),達到保修期限即可申請退還保修金。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3.2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 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
3.3擬選派項目負責人資質類別和等級: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注冊建造師壹級資質同時執(zhí)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有效期內),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
①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②將本人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