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區(qū)中關村南大街5號院29號樓等3棟樓綜合整治項目施工資格預審公告
北京市海淀區(qū)中關村南大街5號院29號樓等3棟樓綜合整治項目 施工招標
資格預審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工程 北京市海淀區(qū)中關村南大街5號院29號樓等3棟樓綜合整治項目 已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yè)和信息化部 以 工信部規(guī)函【2024】151號 批準建設,招標人為 北京理工大學 ,建設資金來自 政府投資(中央) ,工程出資比例為 政府投資約70%、自籌資金約30% ,招標代理機構為 / ,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意向的潛在投標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 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本工程的建設地點 北京市海淀區(qū)中關村南大街5號院
2.2 本工程的建設規(guī)模 25042.4平方米 合同估算價 1626.06 (萬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258 日歷天
2.4 本工程的招標范圍 設計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所示全部施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節(jié)能綜合改造、樓本體綜合改造、給排水、暖通、電氣系統(tǒng)更新改造、環(huán)境整治等全部工程內容,以及為完成竣工驗收、交付使用、質量保修所需的所有工作。
2.5 其他 /
3. 申請人資格要求
3.1本工程資格預審要求申請人具備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新]及以上 資質, / (近年類似工程描述)業(yè)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請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 建筑工程 專業(yè) 注冊建造師二級及以上 級(含以上級)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且在確定中標人時不得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的項目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