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應急管理廳湖北自然災害應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層防災能力提升項目抗洪搶險類補充裝備采購(浮艇泵等)招標(采購)公告
【項目概況】
湖北自然災害應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層防災能力提升項目抗洪搶險類補充裝備采購(浮艇泵等)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線上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9日09點3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HBCZ-2406020419-243532
2、采購計劃備案號:420000-2024-15246
3、項目名稱:湖北自然災害應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層防災能力提升項目抗洪搶險類補充裝備采購(浮艇泵等)
4、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5、預算金額:5300.13(萬元)
6、最高限價:5300.13(萬元)
7、采購需求:
采購打樁機75臺、大功率裝載機1臺、防洪子堤244臺、浮艇泵1435臺、鋼板植樁機2臺、高揚程潛水泵12臺、救生拉桿189臺、汽(柴)油機泵239臺、潛污泵65臺、濕地推土機1臺、水下機器人5臺、無人偵測船2臺、移動式排水發(fā)電照明泵站1臺、長臂挖掘機2臺、水陸兩棲挖掘機1臺、裝載機9臺、組合式防洪板1982臺。詳細采購需求見本招標文件第三章內容。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20個日歷日內完成交付驗收,具體分批次供貨計劃簽訂合同時約定。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10、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11、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yè):否
13、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yè)價格扣除優(yōu)惠為:10%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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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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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獲取招標文件
1、時間: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2、地點:線上
3、方式:
1)供應商請在湖北省成套招標股份有限公司網站(https://hubeibidding.com/)本項目公告最下方“相關下載”版塊內點擊下載按鈕登錄并提交相關信息,通過后即可下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