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朝陽市2024年中國聯(lián)通朝陽市分公司光纜路由金屬管線探測儀購置項目-再次公告
公告 2024年中國聯(lián)通朝陽市分公司光纜路由金屬管線探測儀購置項目-再次公告 (招標編號:SP2810241000033496)
一、更正內容: /
二、其他公告內容 本比選項目為2024年中國聯(lián)通朝陽市分公司光纜路由金屬管線探測儀購置項目(比選編號:SP2810241000033496、采購代理項目編號:TC240PJP6),采購人為中國聯(lián)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朝陽市分公司,采購代理機構為中招國際招標有限公司。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比選條件,第一次公開比選失敗,現(xiàn)進行第二次公開比選,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應答人(以下簡稱應答人)參選。
1.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1項目概況
中國聯(lián)通朝陽市分公司干線線路維護單元負責全市一干、二干光纜線路維護,為確保線路安全暢通,系統(tǒng)穩(wěn)定運行,需購置一臺光纜路由金屬管線探測儀,預算金額:60000元(不含稅),67800元(含稅)。
1.2采購內容:采購光纜路由金屬管線探測儀1套
交貨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7個日歷日內到貨。
交貨地點:朝陽市采購人指定地點。
保修期:自終驗合格之日起1年,保修期內,產品如有軟件上的升級換代,需要廠商提供免費升級服務。
1.3本項目設置最高應答限價為54000元(不含稅),應答人應答報價高于最高應答限價的,其應答將被否決。
2.應答人資格要求
2.1本項目要求應答人須為具備本項目履約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續(xù)的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登記證書(須提供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登記證書掃描件)。
2.2應答人須承諾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須提供承諾函)。
2.3應答人須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未處于“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禁入期內的;未被“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等;以應答截止時間后評審結束前上述網站查詢結果為準。
2.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應答或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比選項目應答。
2.5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應答。
2.6本項目國產產品不接受代理商應答,進口產品接受代理商應答,如為代理商應答,須提供制造商出具針對本項目的直接授權函,制造商和被授權的應答人不得同時參與本項目的應答,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的產品僅能授權一個應答人,否則相關應答均無效。
2.7應答人須提供光纜路由金屬管線探測儀制造商針對本項目的售后服務承諾函。
2.8應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暫;蛘呷∠麉⑦x資格的;
3)財產被接管或者凍結的;
4)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選、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5)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
6)與本采購項目的其他申請人為同一個單位負責人,高級管理人員之間存在交叉任職、人員混用或者親屬關系;
7)與本采購項目的其他申請人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8)為本采購項目的代建人;
9)為本采購項目的采購代理機構;
10)與本采購項目的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11)與本采購項目的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2)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