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區(qū)至北京大興國際機場快線項目穿永定河水防治與補救措施復堤加固工程施工招標資格預審公告(代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雄安新區(qū)至北京大興國際機場快線項目(項目名稱)已由河北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北省自然資源廳(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關于雄安新區(qū)至北京大興國際機場快線項目開展前期工作的函》(冀發(fā)改函〔2019〕376號)、《河北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雄安新區(qū)至北京大興國際機場快線項目規(guī)劃設計方案審查意見的函》、《河北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新建雄安新區(qū)至北京大興國際機場快線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冀發(fā)改基礎〔2022〕91號)、《河北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雄安新區(qū)至北京大興國際機場快線項目初步設計的批復》(冀發(fā)改投資〔2022〕976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河北雄安軌道快線有限責任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yè)自籌+政府資金(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企業(yè)自籌60%+政府資金40%,資金落實情況為已落實,招標人為河北雄安軌道快線有限責任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北京科技園拍賣招標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雄安新區(qū)至北京大興國際機場快線項目穿永定河水防治與補救措施復堤加固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申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本項目建設地點:北京市大興區(qū)、河北省廊坊市。
2.2本項目項目概況:
雄安新區(qū)至北京大興國際機場快線(以下簡稱:京雄快線)線路與永定河交叉為下穿方式。根據防洪評價相關結論建議,對穿越及順行永定河左堤位置約805m長堤防按規(guī)劃堤防設計指標進行復堤,復堤段與上下游現狀堤防平順連接;本水防補方案對穿越及順行永定河左堤位置約805m長堤防按規(guī)劃堤防設計指標進行復堤,復堤段與上下游現狀堤防平順連接。
工程等別為Ⅰ等,堤防工程級別為 1 級,防洪標準為規(guī)劃流量為2500立方米/秒(相當于100年一遇洪水),盧溝橋~北天堂村段左堤按規(guī)劃泄量為3000立方米/秒(相當于 200 年一遇洪水),北天堂村以下規(guī)劃泄量為 2500 立方米/秒(相當于100年一遇洪水)。左堤堤頂超高2.5m,右堤堤頂超高2m。根據《中國地震動參數區(qū)劃圖》(gb18306-2015),工程區(qū)地震動峰值加速度為0.20g,相應地震基本烈度為Ⅷ度。
2.3本項目工程費估算約為7500萬元。
2.4本項目工期要求:
計劃開工日期為2024年12月1日,2025年5月31日完工。實際開工日期以監(jiān)理人發(fā)出的開工通知為準。缺陷責任期為24個月。
2.5招標范圍:
包括施工圖紙、工程量清單及技術條款所示的全部工程建設內容。主要工程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堤防加固工程:左堤加固805m,含堤防填筑、地下防沖墻,沿線同步建設下河臺階和水簸箕;
(2)防汛搶險設施提升工程:新建混凝土護坡及現狀護砌修復,對現狀堤頂路進行修復(改造),新建巡視路;
(3)植物防護工程:對堤防及灘地進行植物防護。
(4)林木伐移:對施工用地范圍內林木按地方行政主管部門批復文件及林木產權單位要求進行砍伐、移植、恢復、養(yǎng)護(養(yǎng)護期1年)、移交等。
(5)管線遷改:對影響本項目施工的各類管線進行遷改。
2.6本項目不劃分標段。
3.申請人資格要求
(1)資質最低要求:具有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業(yè)績最低要求: / 。
(3)項目經理最低要求: 項目經理應同時具有下列①和②的要求:
①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yè)一級注冊建造師注冊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注冊單位與申請人一致,且自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的項目經理,項目經理不得兼任本項目其他職務。
溫馨提示:根據《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文件的要求:①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級建造師統一使用電子證書,紙質注冊證書作廢。②一級建造師打印電子證書后,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未手寫簽名或與簽名圖像筆跡不一致的,該電子證書無效。③超出使用時限的電子證書無效,需重新下載電子證書并再次確認使用時限。各申請人按照相關要求提供一級建造師證書等相關資料,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請人自行負責。
②具有近三年(從資格預審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倒算,以完工/交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以項目經理身份負責過的水利工程施工項目業(yè)績(作為項目經理的資格條件業(yè)績無合同額或工程規(guī)模的要求);
注:ppp項目、設計施工總承包項目、工程總承包項目、聯合體施工項目或多專業(yè)施工項目等業(yè)績合同中施工范圍包含滿足上述施工內容的,視為該業(yè)績滿足要求。
提供的類似項目業(yè)績證明材料需符合第二章申請人須知前附表3.2.6中要求。
(4)財務要求: / 。
(5)信譽要求:
①本項目對被雄安新區(qū) / 機構評為嚴重失信企業(yè)且正處在信用評價結果公示期內的申請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②本項目對近3年內(從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項目招標人評價為履約不合格的申請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③本項目對近2年內(從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項目招標人實施的項目中存在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拒不簽訂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申請人
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④本項目對近3年內(從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區(qū)政府有關部門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達到 / 次或累計罰款 / 元的申請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⑤本項目對因違反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或者因串通投標、轉包、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正在接受雄安新區(qū)政府有關部門立案調查的申請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規(guī)禁止的情形:
a.申請人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b.申請人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