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陽縣潼津河治理項目勘測設計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鄱陽縣潼津河治理項目勘測設計招標已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實施,招標人為鄱陽縣水利局,建設資金來自上級和自籌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就該項目勘測設計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 建設地點:鄱陽縣境內。
2.2 招標工程規(guī)模: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項目鄱陽縣潼津河治理項目主要對潼津河干流和支流田畈街水未治理段進行治理,本次綜合治理河道總長約50.44km,其中:潼津河干流治理長度27.40km,支流田畈街水治理長度23.04km。
2.3勘測設計費:約420萬元(具體以初步設計批復勘測設計費×實際到位資金/初步設計批復工程建安投資為準)
2.3 設計完成工期:合同簽訂后90日歷天提交實施方案設計成果。
2.4 招標范圍及內容:本項目的地質勘察、地形及工程測量、可研編制、初步設計、招標設計、施工圖設計及施工期間的設計服務。
2.5 標段劃分:1個設計標段。
2.6 質量要求:符合現(xiàn)行行業(yè)設計規(guī)范、規(guī)程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 本次設計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不符合下列資格審查條件之一者,則該投標人不能通過資格審查。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2)具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3)投標人須同時具有設計水利行業(yè)丙級(含)以上資質;
(4)擬投入項目負責人具有水利中級及以上工程師職稱。
(5)投標人須是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交易主體(水利勘察設計企業(yè))的用戶并且信息驗證狀態(tài)為已完成登記。
(6)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yè)、取消、暫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標資格狀態(tài)。
注:以上第
(1)至
(4)條 投標人均需提供相關原件掃描件至電子投標文件中,并且清晰可辨;第
(5)條需投標人自行打印網(wǎng)上截圖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的掃描件至電子投標文件;第
(6)條 需投標人自行出具加蓋投標單位公章的證明至電子投標文件。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資格審查辦法
4.1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合格制(開標后評標委員會審查),具體詳見招標文件評標辦法內容。
5.招標文件的獲取5.1投標人必須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水利平臺注冊帳號、上傳信息且完成登記,且已辦理數(shù)字證書和電子簽章(含單位公章和法人親筆簽名)的單位。凡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參加本次招標的投標人,請于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1月13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網(wǎng)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