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五峰縣漁洋關鎮(zhèn)張家淌煤礦礦區(qū)地下水污染綜合治理項目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
五峰縣漁洋關鎮(zhèn)張家淌煤礦礦區(qū)地下水污染綜合治理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宜昌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tǒng)(網(wǎng)址為:http://ggzy.sc.yichang.gov.cn)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1日09點0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WFA990008-202401-01
2、采購計劃備案號:420529-2024-00502
3、項目名稱:五峰縣漁洋關鎮(zhèn)張家淌煤礦礦區(qū)地下水污染綜合治理項目
4、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5、預算金額:2625.029508(萬元)
6、最高限價:2625.029508(萬元)
7、采購需求:
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對犀牛洞煤礦2處、成鑫煤礦1處及佛神巖煤礦1處廢棄礦井涌水口開挖,暴露主要出水點,采用引水管道集水匯入各煤礦積水池(3個),并對分散細小涌水點進行封堵;新建連續(xù)堿生產系統(tǒng)(3套)、氧化塘(3套)、水平潛流人工濕地(3套)工程進行治理;對犀牛洞煤礦2處及成鑫煤礦1處廢棄煤矸石堆場建設防滲、排水、地質災害防治及生態(tài)復綠工程等內容。
8、合同履行期限:720日歷天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否
10、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11、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yè):是
13、面向中小微企業(yè)的類型為:中小微企業(yè)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為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yè)項目,投標人應為中小微企業(yè)(監(jiān)獄企業(yè)、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均視同小微企業(yè)),所屬行業(yè)為“建筑業(yè)”;
6、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投標人須同時具備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和環(huán)保工程專業(yè)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
2、投標人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3、投標人擬派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須具備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注冊專業(yè)為市政公用工程,其注冊證書上所記載的聘用單位須為該投標人,同時具備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 B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并按招標文件要求作出承諾;
4、投標人擬派本項目的技術負責人須具有工程類中級及以上職稱或與該職稱直接對應的相應系列和層級的專業(yè)技術類職業(yè)資格證書;
5、投標人擬派本項目的現(xiàn)場關鍵崗位管理人員(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質量員、現(xiàn)場專職安全員各1人)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員和質量員須上傳崗位證書,安全員須上傳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上述人員須提供2024年4月以來任意連續(xù)3個月的社會保險繳費證明,且社保證明材料所記載的單位必須是該投標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