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石嘴山市平羅縣2024年通伏鄉(xiāng)新潮村鹽堿地綜合治理試點項目公告
平羅縣2024年通伏鄉(xiāng)新潮村鹽堿地綜合治理試點項目
施工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平羅縣2024年通伏鄉(xiāng)新潮村鹽堿地綜合治理試點項目已由寧夏回族自治區(qū)農業(yè)農村廳以寧農(批)發(fā)【2024】31號、關于平羅縣2024年通伏鄉(xiāng)新潮村鹽堿地綜合治理試點項目初步設計方案的批復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平羅縣農田建設服務中心,估算投資1109.18萬元,建設資金來自自治區(qū)預算內統(tǒng)籌資金及平羅縣財政配套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平羅縣農田建設服務中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項目區(qū)主要涉及通伏鄉(xiāng)新潮村,建設規(guī)模為4628畝(其中滴灌面積3617畝,畦灌面積1011畝),其中非鹽堿地115畝,輕度鹽堿區(qū)2079畝,中度鹽堿區(qū)1855畝,重度鹽堿區(qū)579畝,暗管排水面積4628畝。主要建設內容包括:灌溉與排水工程、深翻控鹽措施、表層土壤摻沙脫鹽措施、農田地力提升工程、高效栽培技術措施、鹽堿地監(jiān)測和化驗措施以及信息自動化工程。
2.2 建設地點:平羅縣通伏鄉(xiāng)新潮村。
2.3 計劃工期:230日歷天
2.4 招標范圍:招標文件、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規(guī)定的全部內容。
2.5 標段劃分:本工程劃分為施工一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標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 。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4 年 10月 15日至 2024 年 10月 22日,持 CA 數字證書登錄《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公共資源交易網》,免費下載招標文件。
4.2 圖紙等資料領取方式:隨招標文件免費下載。
4.3 投標保證金繳納形式:
(1)現金形式:投標保證金賬號自動生成,投標單位投標保證金必須從交易平臺已備案的基本賬戶通過網銀或匯款繳納,保證金繳納銀行與虛擬賬號由投標人登錄系統(tǒng)后自動獲。
(2)保函形式:通過“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公共資源交易金融服務系統(tǒng) ”繳納電子保函(保單),或遞交紙質保函(保單)(將保函(保單)的彩色掃描件編入投標文件第四項“投標保證金”)。
4.4 各投標人在開標前應隨時關注寧夏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澄清/變更公告 ”欄, 本項目有可能進行時間或內容上的調整,內容只在“澄清/變更公告 ”欄公示。招標代理機構及招標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時關注變更公告或澄清、補疑等從而導致投標失敗的,其后果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