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南皮縣中心城區(qū)排水(雨、污)治理項目-榮盛達北側支路(南吳路-光榮大街)項目招標公告
南皮縣中心城區(qū)排水(雨、污)治理項目-榮盛達北側支路(南吳路-光榮大街)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南皮縣中心城區(qū)排水(雨、污)治理項目-榮盛達北側支路(南吳路-光榮大街)項目已由南皮縣發(fā)展和改革局以《關于南皮縣中心城區(qū)排水(雨、污)治理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南發(fā)改審字[2024]24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南皮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南皮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概況:2.1.1工程名稱:南皮縣中心城區(qū)排水(雨、污)治理項目-榮盛達北側支路(南吳路-光榮大街)項目;2.1.2建設地點:南皮縣城區(qū)。
2.1.3建設內容:榮盛達北側支路(南吳路-光榮大街)改造,主要內容包括鋪設雨、污水管道等工程,具體內容詳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2.1.3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劃分為1個標段。
2.1.4計劃工期:5個月。
2.1.5質量標準:合格。
2.2招標范圍:工程量清單及圖紙所含全部施工內容。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乙級或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企業(yè),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1.2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項目經理須具備全國二級或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且須為本單位注冊,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建安B本),且不得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1.3信譽要求:投標人不曾被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未被列入國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國”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3.1.4其他要求: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違反以上規(guī)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