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金寶航線淮安段航道整治工程蔣壩船閘改建工程輸水系統(tǒng)及上游待泊區(qū)模型試驗研究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金寶航線淮安段航道整治工程蔣壩船閘改建工程已由蘇發(fā)改基礎發(fā)〔2023〕1237號文批準建設,工程所需資金為省級及以上財政資金。招標人為江蘇省洪澤湖水利工程管理處(江蘇省金寶航線整治蔣壩船閘改建工程建設處),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省鴻源招標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金寶航線淮安段航道整治工程蔣壩船閘改建工程輸水系統(tǒng)及上游待泊區(qū)模型試驗研究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建設地點:淮安市洪澤區(qū)。
2.2項目總體建設內容:蔣壩船閘位于洪澤區(qū)蔣壩鎮(zhèn)南側金寶航線與洪澤湖連接處,上閘首切洪澤湖大堤入洪澤湖,下閘首經(jīng)金寶航線與大運河相連,是溝通洪澤湖與高郵湖及京杭運河之間的主要航運通道節(jié)點。根據(jù)《江蘇省干線航道網(wǎng)規(guī)劃(2017~2035年)》,金寶線航道按照Ⅲ級標準整治,改建船閘工程為Ⅲ級通航建筑物。本次工程的任務是落實航道規(guī)劃要求,拆除并按Ⅲ級船閘標準改建蔣壩船閘,確保船舶航行安全,同時消除工程安全隱患,確保建筑物安全。
蔣壩船閘上閘首位于蔣壩鎮(zhèn)洪澤湖大堤上,上游與洪澤湖連接,下游通過船閘引河與三河連接。根據(jù)《江蘇省防洪規(guī)劃》(江蘇省水利廳 2011年),洪澤湖大堤堤防級別為1級,船閘引河堤防為入江水道三河段左岸堤防的組成部分,其級別為4級。按照《水利水電工程等級劃分及洪水標準》(SL 252-2017)、《船閘水工建筑物設計規(guī)范》(JTJ 307-2001)確定船閘水工建筑物等級:上閘首、部分上游導航墻、部分閘室建筑物級別為1級,下閘首及部分閘室為2級,上下游導航、靠船建筑物級別為3級,臨時建筑物為4級。
蔣壩船閘改建工程主要建設內容有:① 船閘工程,為Ⅲ級,船閘尺度為 230×23×5.0m(口門寬×閘室長×最小檻上水深);② 上下游引航道(含導航墻、靠船墩、護岸)工程,長度不小于 480m;③ 跨閘交通橋工程 1 座;④ 下游錨地工程;⑤ 配套水土保持、管理設施及生產(chǎn)生活用房等。
工程計劃施工總工期約36個月,批復工程總投資約8.47億元,本次招標經(jīng)費約130萬元。
2.3本合同項目招標范圍:蔣壩船閘改建工程輸水系統(tǒng)采用長廊道短支孔分散式輸水型式,因該型式省內采用較少,實際運用基礎資料較為缺乏,需要通過物理模型試驗優(yōu)化輸水系統(tǒng)結構設計。蔣壩船閘上游待泊區(qū)距三河閘較近,三河閘泄洪對船閘待泊區(qū)內船舶航行安全有一定影響,需要通過數(shù)模進行分析研究。
主要研究內容如下:
1、蔣壩船閘輸水系統(tǒng)物理模型試驗
①通過建立整體物理模型試驗,模擬船閘在不同運行工況下輸水系統(tǒng)消能安全、水流流態(tài)、流速分布、輸水時間及采取提前關閉充、泄水閥門及閘室平水開啟人字門來減小閘室超灌和超泄的措施;
②提出輸水系統(tǒng)優(yōu)化的工程措施。
2、蔣壩船閘上游待泊區(qū)數(shù)值模型研究
①建立整體數(shù)學模型,研究三河閘在不同泄洪流量情況下,蔣壩船閘上游待泊區(qū)位置水流流速、流態(tài)分布情況;
②針對三河閘不同泄洪流量情況下,提出上游待泊區(qū)船舶運行管理要求,為工程管理提供參考建議。
2.4本合同項目服務期限:
(1)在合同簽訂并收到建設單位基本資料后10天內編制試驗大綱,報建設單位審查;
(2)合同簽訂后2個月內提交輸水系統(tǒng)物理模型試驗的中間成果,進行中間成果審查,審查后1個月內正式模型試驗成果,包括水工模型試驗報告、試驗照片及錄像光盤等;
(3)合同簽訂后12個月內提交上游待泊區(qū)數(shù)值模型研究中間成果;18個月提交所有成果,包括數(shù)值模型研究報告、試驗照片及錄像光盤等。(電子投標文件按548天填寫)。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資格條件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yè)單位或有關水利科研單位或高等院校。
(2)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有已完成的水利工程物理模型試驗研究項目業(yè)績的(須提供成果驗收證明或鑒定材料,如證明材料不能反映模型試驗已完成,須提供項目發(fā)包人出具的相應證明)。
(3)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投標人擬任的項目負責人應具有工程類正高級或教授職稱。
(4)財務要求:財務狀況良好,基本存款賬戶未處于被國家有關機關查封、凍結情況。
(5)其他要求:投標人(含聯(lián)合體各成員<如有>)被“信用中國”網(wǎng)站、“信用江蘇”網(wǎng)站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在失信記錄解除前,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須在“承諾函”中提供承諾)。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要求見第7.2款“資格評審標準”。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否決投標處理。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招標文件準備
本招標項目為電子招標投標,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6日(北京時間,下同)為招標文件發(fā)售期,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在招標文件發(fā)售期滿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請各投標人于招標文件發(fā)售截止時間前在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企業(yè)信用信息系統(tǒng)(具體要求見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一窗受理、一網(wǎng)通辦”綜合服務系統(tǒng)—投標單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臺)中建立企業(yè)投標信息資料庫,信息的及時性、完整性、正確性由投標人承擔責任;
(2)投標人在購買招標文件前,須辦理投標所需的電子CA及簽章(具體要求見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一窗受理、一網(wǎng)通辦”綜合服務系統(tǒng)—投標單位—水利工程—相關下載)。
4.2獲取招標文件
(1)完備上述準備工作后,在第4.1款規(guī)定的招標文件發(fā)售期內登陸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交易平臺(具體要求見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一窗受理、一網(wǎng)通辦”綜合服務系統(tǒng)—投標單位—水利工程),網(wǎng)上獲取招標文件;
(2)招標文件售價0元;
(3)投標人使用單位數(shù)字證書通過交易平臺下載獲取招標文件及其附件。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4年11月1日10時00分。逾期送達的電子投標文件(線上文件),交易平臺將予以拒收。
5.2遞交方式及開標模式
5.2.1電子投標文件向本交易平臺遞交。本項目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模式,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5.2.2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江蘇省“不見面”交易大廳參與開標(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一窗受理、一網(wǎng)通辦”綜合服務系統(tǒng)—投標單位—不見面開標大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