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多介質過濾器、離子交換器采購項目-競爭性談判采購公告
1.采購條件本采購項目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多介質過濾器、離子交換器采購項目(采購編號:404C-WZ-GKJT-24-1988),項目業(yè)主為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已落實。
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公開競爭性談判采購。2.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 2.1項目名稱: 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多介質過濾器、離子交換器采購項目。
2.2交貨地點: 甘肅礦區(qū)。
2.3供貨日期: 合同簽訂后120日內完成供貨,并在60日內完成安裝調試。
2.4采購范圍: 多介質過濾器、離子交換器,詳見第五章“甲方需求”。
3.響應人資格要求本次采購要求響應人依法設立且具備承擔本采購項目的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
3.1資質要求:
(1)響應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yè)法人或其他組織,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等(提供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3.2財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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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信譽要求:
具有良好的企業(yè)信譽,企業(yè)處于正常經營狀態(tài),應提供以下資料:
(1)查詢“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wǎng)”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企業(yè)及法人代表均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提供查詢記錄;
(2)查詢“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行賄犯罪記錄,企業(yè)及法人代表近三年無行賄犯罪記錄,提供查詢結果;
(3)查詢“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企業(yè)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提供查詢結果;
注:在評審過程中,如評審專家對響應人提供的查詢結果存疑,評審專家可以進一步核實,如有不一致,以評審現(xiàn)場查詢結果為準。(操作示例見第六章格式文件)
3.4業(yè)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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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承擔本項目的主要人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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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其他要求:
(1)已經列入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不良行為清單的或受到公司處罰的,在處罰期間,其法人或擔任公司經營管理者在其他公司中存在關聯(lián)關系的,該公司與受到處罰的供應商均不得參與本項目;
(2)與公司黑名單供應商存在關聯(lián)關系的企業(yè)均不得參與本次采購。
(3)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項目中參與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