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朝旭企業(yè)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關于遂川生態(tài)環(huán)境能力建設設備采購系列項目澄清公告
江西省朝旭企業(yè)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關于遂川生態(tài)環(huán)境能力建設設備采購系列項目澄清公告
一、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JXSZXZFCG2024Y39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遂川生態(tài)環(huán)境能力建設設備采購系列項目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中標(成交)金額(元)\(%):
原公告的中標單位: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采購文件
更正內容:原采購文件“第五章評審標準”中微波消解儀所投微波消解儀除了滿足基本需求外,還具備以下類似功能的,每滿足1小點得3分:
1、在工作溫度≥250℃,壓力≥6Mpa條件下,全罐消解轉子均能正常工作的得5分。評審依據(jù):投標文件內提供通過CMA認證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復印件并加蓋制造商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