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金城鎮(zhèn)南河綜合整治及水土保持工程公告
金城鎮(zhèn)南河綜合整治及水土保持工程建設工程(限額以下項目)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金城鎮(zhèn)南河綜合整治及水土保持工程 (項目名稱)已由常州市水利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批準建設,招標人為 常州市金壇區(qū)金城鎮(zhèn)水利工程建設處 ,建設資金來自 上級補助+自籌 (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國有資金:100%,集體資金:0%,私有資金: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 常州市金壇區(qū)金城鎮(zhèn)
2.1.2建設規(guī)模: 河道綜合整治約2.54km,全河段清淤,兩岸岸坡加固,北岸新建木樁護岸2.5km,水土保持植被防護面積 岸岸坡加固,北岸新建木樁護岸2.5km,水土保持植被防護面積等。
2.1.3合同估算價: 393.136998萬元
2.1.4工期要求: 60 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 2024年 10 月
2.1.5其他: 由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A類)、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B類)和專職安全生產(chǎn)管理人員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C類)。
2.2招標范圍:圖紙及圖紙及工程量清單(含編制說明)范圍內(nèi)的全部工程等。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zhì)(資質(zhì)),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 水利水電工程二級(含)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
3.3 承擔過類似工程 / ;
類似工程認定標準: / ;
3.4本次招標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 2024年09月20日至投標截止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