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深圳幼兒園飲水設備采購采購公告
\u007F
幼兒園飲水設備采購采購公告
根據(jù)深圳市龍華區(qū)教育系統(tǒng)自行采購相關文件規(guī)定。 國采招標(深圳)有限公司 受 深圳市龍華區(qū)華南實驗學校附屬明德里幼兒園 委托,就“ 幼兒園飲水設備采購 ” 項目采用 公開招標 交易方式實施 交易 , 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本次交易活動。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QTZXCG-2024-00129
項目名稱:幼兒園飲水設備采購
項目內容:詳見招標文件。
公告起始日期: 2024年07月27日 20時30分
公告截止日期: 2024年08月02日 09時00分
評標辦法:綜合評分法
定標方式:由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
預算金額:248400(元)
二、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供應商需滿足的資格條件:
1、投標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的其它組織(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等法人證明復印件,原件備查);總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許一家投標,不允許同時參與本項目投標,分公司參與投標的,須提供總公司或具有獨立法人的上一級公司出具的愿為其參與本項目投標的行為以及履約等行為承擔民事責任的加蓋總公司公章的授權函,以及提供總、分公司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原件備查;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無;
3、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不接受投標人選用進口產品參與投標;
4、參與本項目投標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由供應商在《龍華區(qū)教育局自行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
5、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時不存在被有關部門禁止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且在有效期內的情況(由供應商在《龍華區(qū)教育局自行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
6、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條件(由供應商在《龍華區(qū)教育局自行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