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荊州市本級中心荊州市觀音寺灌區(qū)(沙市部分)續(xù)建配套與現(xiàn)代化改造項目荊州市觀音寺灌區(qū)(沙市部分)續(xù)建配套與現(xiàn)代化改造項目第4標段第1次答疑(標段編號JZSJ-202405SL-018001004)
各潛在投標人:
經招標人研究,現(xiàn)對本標段招標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1.原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7.3.1“履約擔保:√不提交□提交”現(xiàn)修改為“履約擔保:□不提交√提交;履約擔保形式:現(xiàn)金或現(xiàn)金支票或轉賬形式提交或履約擔保。履約保證金的金額:合同總價的10%”
2.原招標文件專用合同條款17.2.1 預付款“
(1)工程預付款的總金額為簽約合同價的 \ %,分 \ 次支付給承包人!爆F(xiàn)修改為“
(1)工程預付款的總金額為簽約合同價的 30 %,雙方合同簽訂,中標方人員、機械設備進場后分 1 次支付給承包人!
招標文件其他內容不變,本次修改內容不影響投標文件編制,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不變。
招標人:荊州市沙市區(qū)水利和湖泊事務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