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銀川市草原火險區(qū)綜合治理項目施工公告
銀川市草原火險區(qū)綜合治理項目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銀川市草原火險區(qū)綜合治理項目施工已由銀川市審批服務管理局以銀審服(批)發(fā)[2024]10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銀川市自然資源局,建設資金來自中央財政預算資金和市財政配套資金,招標人為銀川市自然資源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銀川市規(guī)劃建筑設計院工程承包咨詢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受招標人委托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建設草原防滅火站2處,共1030平方米。草原防火檢查站7處,共460平方米,均為磚混結構,賀蘭縣1座60平方米,位于濱河沿線。寧夏靈武白芨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qū)6座400平方米,分別位于馬鞍山管理站、北沙窩管理站、大泉管理站、甜水河管理站、橫山一號路護林點、大海子護林點;流動檢查站7座,均位于靈武市。
2.2建設地點:項目位于寧夏回族自治區(qū)銀川市,涉及草原火災高風險區(qū)(靈武市)和草原火災一般區(qū)(賀蘭縣、金鳳區(qū)、西夏區(qū)、興慶區(qū)、永寧縣),主要布局在銀川市境內黃河兩岸灘地、110國道東側、典農河水系及河東毛烏素沙地荒漠草原區(qū)域。
2.3計劃工期:60 日歷天
2.4招標范圍:建筑工程、結構工程、給排水工程、暖通工程、電氣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具體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
2.5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且同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工程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證書(外省企業(yè)須提供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2本次招標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