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婁底市中心城區(qū)樂坪街以南、氐星路以西片區(qū)排水防澇工程項目工程總承包招標公告
1.項目概況1.1 審批、核準或備案情況
項目名稱婁底市中心城區(qū)樂坪街以南、氏星路以西片區(qū)排水防澇工程項目,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婁底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文名稱及編號婁發(fā)改行審【2023】70號,項目業(yè)主為婁底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主要建設內容對片區(qū)內福星路、竹山路等16條道路進行排水防澇提標改造等,項目總投資為23727萬元,資金來源和落實情況國債資金及單位自籌。
1.2 招標項目概況
1.2.1招標項目或標段(以下簡稱:招標項目)名稱:婁底市中心城區(qū)樂坪街以南、氏星路以西片區(qū)排水防澇工程項目;
1.2.2建設地點:婁底市樂坪街以南、氏星路以西區(qū)域;
1.2.3項目基本情況:對片區(qū)內福星路、竹山路等16條道路進行排水防澇提標改造,新建和改造雨水管道長度22.23km。結構設計工作年限50年,安全等級二級。
(由招標人根據招標項目具體情況,結合要求投標人具備類似工程業(yè)績情況和投標判斷有關的指標進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標人具備類似工程業(yè)績的相關指標為 “層數、高度、建筑面積、結構、跨度、單項合同額等;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要求的相關指標為“道路長度或者面積、橋梁長度或者面積或者跨度或者結構、管道直徑或者壓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斷面面積、供水能力、供氣能力、供熱能力、污水處理能力、垃圾處理能力、園林綠化規(guī)模以及單項合同額等,單項合同額作為考核指標時,招標人應在招標文件中明確單項合同額所涵蓋的范圍)
1.3 工期要求:總工期365日歷天;其中設計工期30日歷天,施工工期335日歷?天(日歷日,下同)□月□年;
1.4 招標范圍:完成本項目的施工圖設計、采購、施工。(含各階段的報批、報建、施工圖審查、施工單位應承擔的工程檢測、施工等工作)至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移交、結算(決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體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項:
設計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該項目初步設計及概算范圍內的施工圖設計,設計內容詳見初步設計及批復;施工期間服務按招標人批準認可的工程建設項目設計要求和進度安排;對招標人提供的建設前期資料的復核、補充和完善;本工程各專業(yè)的施工圖設計工作;施工圖設計以及施工期間的技術服務(含各階段的報批、報建、施工現(xiàn)場指導等工作及施工圖設計審查費用);
材料設備采購部分:包括本項目所需要的主要設施設備、材料及本項目設計圖紙、招標文件、合同所包含的設備、材料及第三方服務均由承包人負責采購。
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經評審通過后的設計施工圖范圍內的全部工程內容(含各階段的報批、報建等工作及相關工程檢測費用,以及各種工程資料的編制);具體以招標人發(fā)布的初步設計內容為準;
1.5 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設計符合國家、省等行業(yè)現(xiàn)行設計規(guī)范及招標人設計要求,設計圖紙確保通過施工圖審查,施工圖的預算造價指標符合招標控制價的總價指標要求。
1.6 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要求,工程質量標準為合格。
1.7施工保修要求:按國務院【2000】279號令及合同要求保修,其中未注明保修期限的項目保修期為竣工驗收備案并交付之日起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