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市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2024年蕭山環(huán)保秸稈禁燒高位視頻預警維護服務項目-詢價公告
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2024年蕭山環(huán)保秸稈禁燒高位視頻預警維護服務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xiàn)公開邀請有意向的單位參加詢價采購活動。
1.采購項目簡介1.1采購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2024年蕭山環(huán)保秸稈禁燒高位視頻預警維護服務項目(項目編號:ZJZT-2024-11242)
1.2采購人: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
1.3采購代理機構: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1.4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項目資金已落實。
1.5采購預算:3.92萬元(含稅)。
1.6采購項目概況:本項目擬采購蕭山河上鎮(zhèn)等18個鎮(zhèn)街共計56個環(huán)保監(jiān)控點位高位監(jiān)控、平臺、巡檢等整體維護。
1.7采購包劃分:本項目不劃分采購包。
1.8成交單位數(shù)量及成交份額:1名。份額100%。
1.9★本項目設置最高應答限價,最高應答限價為不含稅單價660元/(點位*年),供應商應答報價高于最高應答限價的,其應答將被否決。
2.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2.1采購范圍:2024年蕭山環(huán)保秸稈禁燒高位視頻預警維護服務
2.2★服務期限:4年
2.3服務地點:浙江省杭州市(采購人指定地點)
2.4質(zhì)量要求或服務標準:滿足比選文件要求
2.6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4年
3.供應商資格要求2.
3.
3.1依法設立: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
3.2財務要求:供應商應承諾成交后向采購人開具符合采購人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3.3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chǎn),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內(nèi)(自【2021年1月1】日起)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zhì)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問題(以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的;
(6)在最近五年內(nèi)(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的生效判決為準);
(7)在最近五年內(nèi)(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的生效判決為準);
(8)被最高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以“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公布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為準),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國鐵塔【全國或杭州分公司】“禁止交易企業(yè)名單”的;
(10)被列入中國鐵塔【全國或浙江分公司】同類產(chǎn)品供應商黑名單且懲戒期未滿的;
(11)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4聯(lián)合體: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應答。
3.5控股管理關系:
(1)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采購包應答或者未劃分采購包的同一項目應答。
(2)供應商的股東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采購包應答或者未劃分采購包的同一項目應答。
(3)供應商的高級管理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公司董事長、公司副董事長、公司總經(jīng)理、公司副總經(jīng)理、公司總會計師/公司財務總監(jiān))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職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采購包應答或者未劃分采購包的同一項目應答。
3.6業(yè)績要求:
供應商自2021年1月1日至應答截止時間至少具備1個同類業(yè)績(維護類)。須同時提供:
(1)合同關鍵頁;
(2)合同對應的采購訂單或結算文件或發(fā)票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前述證明材料(發(fā)票除外)須加蓋甲方公章或部門章或合同章或業(yè)務章。
注:
(1)以采購訂單或結算文件或發(fā)票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的時間和金額為準(若同時提供多個不同類型的有效證明文件,則以時間早者為準);
(2)項目合同關鍵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頁、合同標的、合同金額(若有)、簽字蓋章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