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標 公 告
東寧市南溝小河山洪溝治理工程施工
招標編號:sl0000g240305004001
1.招標條件
東寧市南溝小河山洪溝治理工程已由東寧市水務局以東水發(fā)〔2024〕14號文件批復。招標項目資金來源為國債資金及地方財政資金。招標人為東寧市水利勘測設計隊,招標代理機構為黑龍江鑫凝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標投標行政監(jiān)督及投訴受理單位為東寧市水務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本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規(guī)模:主要建設內容主要為河道清淤、護岸工程和建筑物工程河道清淤長度為 1.46km,修建護岸總長度為2.888km,布置凈寬4.0m 蓋板涵下接跌水一座,維修跌水建筑物下游襯砌20m。本次護岸采用重力式格賓石籠型式護岸進行護砌,格賓石籠擋墻頂寬1m,格賓石籠每層0.5m高,迎水面按照從上至下逐層錯開0.25m布置,護岸底部設置水平護腳。墻后及底部設置無紡布一層。拆除重建的建筑物為蓋板涵及跌水結合的型式,為鋼筋混凝土結構。涵洞尺寸為 4.0mx2.0m。跌水建筑物下游襯砌需要維修,維修長度為20m,襯砌結構型式為階梯式格賓石籠,與護岸保持一致,襯砌兩側護砌至現(xiàn)狀岸頂高程。
2.2 建設地點:牡丹江市東寧市東寧鎮(zhèn)南溝村;
2.3 計劃工期:計劃開工日期2024年04月04日;計劃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總工期:270日歷天(實際開、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關條款規(guī)定執(zhí)行);
2.4 工程質量標準:達到《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guī)程》合格標準;
2.5 本工程施工劃分為2個標段,其中第一標段主要內容為1號護岸、2號護岸(樁號2+071-2+641)工程、建筑物工程、施工臨時工程、環(huán)境保護及水土保持工程(詳見工程量清單)招標控制價為410.63萬元;第二標段主要內容為2號護岸(樁號2+641-2+993)、3號-6號護岸工程、清淤工程、建筑物工程、施工臨時工程、環(huán)境保護及水土保持工程(詳見工程量清單)招標控制價為419.87萬元。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法人或其他組織,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履約能力;擬派本項目的項目經理須具備水利水電專業(yè)(含水利工程)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證書(b證),且未承擔任何在建工程項目(須提供無在建承諾,格式自擬);技術負責人須具備水利水電相關專業(yè)中級及以上職稱;質檢員、施工員須具有有效的崗位證書;安全員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項目組成員均須提供在本企業(yè)連續(xù)繳納近3個月(2023年12月-2024年02月)的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證明(社保證明的查詢網(wǎng)址、社保號、身份證號、密碼、查詢步驟截圖或可查詢條形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