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化工公司包頭化工包頭煤制烯烴升級示范項目-聚乙烯專利技術許可、工藝包編制、培訓及技術服務公開招標,項目招標編號為:0744-244CEZB01062,招標人為:國能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單位為:國能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資金來源為:企業(yè)自籌。招標代理機構為國家能源集團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兩階段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概況:
神華包頭煤制烯烴升級示范項目廠址位于內蒙古包頭九原工業(yè)園區(qū)與包頭北邊界相鄰。項目擬采用粉煤加壓氣化工藝,經變換、凈化、甲醇合成,制取200萬噸/年甲醇(中間產品),并通過甲醇制烯烴、烯烴分離、聚合等工藝進一步加工生產75萬噸/年高端聚烯烴產品,同時進一步豐富產品結構。
項目主要生產裝置包括:空分裝置、氣化裝置、變換及熱回收裝置、低溫甲醇洗裝置、硫回收裝置、甲醇合成裝置、MTO裝置、烯烴分離裝置、聚乙烯裝置和聚丙烯裝置。
詳見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化工公司包頭化工包頭煤制烯烴升級示范項目聚乙烯專利技術許可、工藝包編制、培訓及技術服務公開招標。本項目共劃分為一個標段。
投標人具體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詳見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1 技術許可包含:投標人授予招標人一項非獨占性、不可撤銷的專利許可,允許招標人使用許可技術,包括招標人在合同裝置工程設計、施工、建設、采購、運行、維護、故障排除和維修進行的改進、生產、使用和在世界范圍銷售許可產品。該許可技術應是投標人目前最先進的且經過驗證的技術。
2.2.2 工藝包編制包含:向招標人提供技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工藝包、操作手冊、分析手冊及培訓手冊等。其中,工藝包的內容和深度應滿足招標人對許可裝置進行設計、采購、建設、試車、開車和正常運營。
2.2.3 培訓包括:在技術文件交付之后最遲不晚于合同裝置開車前六
(6)個月內,投標人應指定具有資質的專家,根據招標人的培訓要求,向招標人的人員提供培訓。投標人擬提供的培訓需加以具體界定,包括但不限于培訓人數、培訓地點和范圍以及培訓天數等。
2.2.4 技術服務包含:投標人應對許可合同裝置提供基礎工程設計、詳細工程設計、關鍵設備的采購、施工建設、預試車、試車、開車和性能測試等合同裝置各個階段的技術服務,并隨時按照招標人的要求提供其他技術服務。
2.2.5 招標文件中要求的其他工作范圍。
2.3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