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茂名河東水廠圍墻修復工程競爭性談判公告
我公司茂名河東水廠圍墻修復工程已具備采購條件,擬進行競爭性談判,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及采購范圍
對河東水廠五段崩塌及有危險圍墻進行修復,拆除重建圍墻(約233米),同時加固存在一定危險的圍墻(詳見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并協(xié)助處理施工過程中的工農關系。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1.供應商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同時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按國家法律經營;
2.供應商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級別資質;
3.供應商需具有有效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項目負責人需具備二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專業(yè)),且持有安全培訓考核合格證(B類)。
5.供應商擬擔任本工程技術負責人的資格要求為:具備建筑工程相關專業(yè)中級(或以上)工程師職稱,技術負責人不得兼任其他崗位。
6.專職安全員須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或建筑施工企業(yè)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3)。
7.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均不能由同一人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