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十三化建-福建分公司-福建東南電化高鹽廢水綜合利用、離子膜燒堿項目-離心式制冷機組1臺、液化機組3臺項目公告
中國化學工程第十三建設有限公司
福建東南電化高鹽廢水綜合利用、離子膜燒堿項目
十三化建-福建分公司-福建東南電化高鹽廢水綜合利用、離子膜燒堿項目-離心式制冷機組1臺、液化機組3臺采購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中國化學工程第十三建設有限公司福建東南電化高鹽廢水綜合利用、離子膜燒堿項目,建設資金已落實,項目所需十三化建-福建分公司-福建東南電化高鹽廢水綜合利用、離子膜燒堿項目-離心式制冷機組1臺、液化機組3臺已具備招標條件(招標編號:F-DNDH20231203011)。招標人為中國化學工程第十三建設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2.1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1).標段(包)編號:F-DNDH20231203011/01
標段(包)名稱:十三化建-福建分公司-福建東南電化高鹽廢水綜合利用、離子膜燒堿項目-離心式制冷機組1臺、液化機組3臺-標段包01
招標內容及范圍:離心式制冷機組1臺、液化機組3臺
2.2 交貨期: 中標后4個月
2.3交貨地點: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江陰工業(yè)集中區(qū)福建省東南電化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化學工程第十三建設有限公司項目施工現(xiàn)場
2.4貨物質量標準或主要技術性能指標:
詳見招標文件
2.5其他:
無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資格要求
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業(yè)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能力。營業(yè)范圍要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具有招標物資生產(chǎn)設計、制造、安裝的生產(chǎn)商,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件并提供掃描件。墊資能力要求:供應商要求有墊付資金的能力。履約信用要求:投標人必須具備良好的社會信譽,最近兩年內沒有與騙取合同有關的犯罪或嚴重違法行為而引起的訴訟和仲裁;近兩年不曾在合同中嚴重違約或被逐;財產(chǎn)未被接管或凍結,企業(yè)未處于禁止或取消投標資格狀態(tài),同時要求提供企業(yè)基本戶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發(fā)票開具要求:本次招標物資發(fā)票開具方式為一票制,投標人應具備開具可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單價含稅含運費)。
2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包件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被否決,評標時采用天眼查查詢。
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中標單位須經(jīng)業(yè)主認可。
3.2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與本項目其他投標人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
(2)與本項目其他投標人存在直接控股關系。
(3)與本項目其他投標人存在管理關系。
(4)近三年內在經(jīng)營活動中存在以下嚴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項目所在地省級以上行業(yè)主管部門依法暫停、取消投標或禁止參加招標活動的。
②處于被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吊銷資質證書狀態(tài)。
③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chǎn),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情形的。
④根據(jù)公司投標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參與招標活動且處于有效期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