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莊市裕華區(qū)居民小區(qū)市政供水一管到戶改造工程18-26標段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石家莊市裕華區(qū)居民小區(qū)市政供水一管到戶改造工程18-26標段已由石家莊市裕華區(qū)行政審批局以裕行審投資審字【2022】03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石家莊市裕華區(qū)農(nóng)業(yè)農(nóng)村局,建設資金來自區(qū)財政資金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石家莊市裕華區(qū)農(nóng)業(yè)農(nóng)村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建設地點:石家莊市裕華區(qū);建設規(guī)模:本工程主要對裕華區(qū)綠園梧桐花園、水晶園、寶翠園、西美五洲天地、藏龍福地、三教堂新村、大馬莊園、小馬新村、佳琳公寓,9個居民小區(qū)進行一管到戶改造,改造內(nèi)容包括水表出戶、二次加壓、庭院管網(wǎng)、樓道管道及相應土建工程等內(nèi)容;最高限價:18標段最高限價:111478.31元;19標段最高限價:217241.93元;20標段最高限價:260951.06元;21標段最高限價:422148.71元;22標段最高限價:4145380.09元;23標段最高限價:1921426.40元;24標段最高限價:6823749.03元;25標段最高限價:4576882.50元;26標段最高限價:93245.23元;計劃工期:180日歷天;標段劃分:本工程共劃分為9個標段;其中:18標段:綠園梧桐花園(27層);19標段:水晶園(33層);20標段:寶翠園(18層);21標段:西美五洲天地(18-33層);22標段:藏龍福地(15-33層);23標段:三教堂新村(7層);24標段:大馬莊園(12-27層);25標段:小馬新村(6-25層);26標段:佳琳公寓(6層)。 2.2招標范圍: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范圍內(nèi)所含全部內(nèi)容。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zhì)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18、19、20、21、22、24、25標段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zhì),23、26標段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zhì),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并在技術、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 3.1.2信譽要求: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查詢,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以開標當天投標截止后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查詢結果為準)。監(jiān)督單位:石家莊市建設工程招投標中心。鄭重公告:為貫徹落實河北省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冀建招辦【2018】15號《河北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領域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實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對招標投標領域存在的阻礙投標、惡意競標、強攬工程、串標、圍標、陪標、索要不合理評標報酬等下列涉黑涉惡涉亂行為進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將直接移交石家莊市掃黑除惡辦公室處理:
1、投標人提供虛假銀行保函行為;
2、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潛在投標人以及有關部門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勸退、阻礙其他投標人投標的行為;
3、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的行為;
4、出借或借用資質(zhì)投標的行為;
5、通過串聯(lián)的方式串標、圍標、陪標,組織或參與多家公司集體投標,形成投標團伙,排擠競爭對手和其他潛在投標人的行為;
6、采用威脅、利誘、脅迫等方式在評標結果確定前買賣投標文件或者誘使他人加入投標團伙的行為;
7、投標人偽造人員證件、企業(yè)證照、單位公章、社保證明等行為;
8、投標人之間約定部分投標人放棄投標或者中標的行為;
9、投標人中標后故意放棄中標,將工程轉(zhuǎn)賣給其他投標人的行為;
10、以要挾、脅迫、恐嚇、欺壓等形式強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強行供貨或提供服務的行為;
11、采用打、砸、搶等方式阻止其他人進入評標現(xiàn)場毀壞他人投標文件的行為;
12、個別投標人鼓動其他投標人代表圍堵招標人、招標代理、評標專家的行為;
13、評標專家不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評標辦法評標,惡意廢標的行為;
14、評標專家在評標過程中故意拖延評標時間、或評標結束后拒不簽字以索要高額評標報酬的行為;
15、招標代理在評標過程中以投標文件有瑕疵為由向投標人索要不合理費用的行為。
16、其他擾亂招投標活動的行為。從涉黑涉惡線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重點圍繞7個方面開展:
(一)招標人在招標文件設置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或招標人以任何方式規(guī)避招標;
(二)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串通投標,或者投標人以向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
(三)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掛靠、借用資質(zhì)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
(四)投標人以暴力手段脅迫其他潛在投標人放棄投標,或脅迫中標人放棄中標,強攬工程;
(五)投標人惡意舉報投訴中標人或其他潛在投標人,干擾招標投標正常秩序;
(六)中標人將中標項目轉(zhuǎn)讓給他人,或者將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轉(zhuǎn)讓給他人,以及將中標項目違法分包給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