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污水處理廠建設資金、運營管理和保障污水處理廠的可持續(xù)正常運轉等問題,天柱縣人民政府決定以BOT模式,將污水處理廠的特許經營權授予投資者,由其負責污水處理廠的投資、建設、運營維護,并在特許經營期結束后將設施無償移交給當地政府。有關項目的信息如下:
一、項目概況:污水處理廠設計規(guī)模為6000噸/d。
二、項目招商主體:天柱縣建設局
三、項目招商范圍:污水處理廠廠區(qū)內(廠區(qū)圍墻內,含圍墻)所有設施的建設、運營,特許經營期滿后,上述設施按協(xié)議規(guī)定無償移交給政府。
四、社會投資人的基本條件(具體條件以招標文件為準)
凡具備以下基本條件的境內外社會投資人均可報名參與本項目:
1、具有城市污水處理行業(yè)的專業(yè)背景,有投資、經營城市污水處理廠相關的經驗和業(yè)績;
2、具有實施本項目所需的先進的技術、管理經驗和管理人才;
3、具有足夠雄厚的財務實力,能夠滿足實施本項目所需資金的要求;
4、具有良好的與政府和公眾溝通的能力;
5、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在歷史上沒有嚴重違約或不良行為。
六、預征集工作安排
1、自發(fā)布本公告之日起,有意向并符合上述基本條件的社會投資人可攜帶公司基本資料和相關業(yè)績證明材料進行報名登記,報名登記截止時間2009年4月26日17時。
2、潛在投資人也可赴現場進行考察。
七、聯系方式
地址:貴陽市南明區(qū)遵義路48號409室,郵編:550002
聯系人:申毅力
電話:15902690732
傳真:0851-5571923
郵箱:gzwdgs@126.com
注:
1、本公告非公開招標公告,僅為征集潛在投資人之用途,并不構成對潛在投資人的任何承諾。
2、本公告中“社會投資人基本條件”并非參加投標的投資者資格預先審查條件。
天柱縣建設局
2009年4月22日